“大雅宏达,与兹为群”,出自班固《西都赋》,意为“品性高尚有远大追求的人,都和我们在一起”!这句古语亦是上海宏翰律师事务所创立伊始的精神旌旗。
上海宏翰律师事务所是由蒋宏律师于2010年5月创立的个人律师事务所。蒋宏律师自 1999年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就投身于法律职业生涯,早前曾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任职。2002年起正式涉足律师行业,2007年与合作伙伴创立了上海彤泰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
2010年,也就是蒋宏律师踏入法律行业的第十一个年头,选择了以其个人名义设立一家律师事务所——上海宏翰律师事务所。将她在法律行业各个领域积累的经验和成果全部投入到了这家新所之中,目前事务所拥有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若干名,分为诉讼事务部及非讼事务部。宏翰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建设高素质的年轻律师团队,力争为每一位客户都提供团队化的优质专业法律服务。 |